一、健全工作机制
全报:按照卫健委诊疗方案,新型肺炎定点医院收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,全部纳入基本医保,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甲类费用予以相应比例报销。
全补: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,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,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补助。
单列:救治新型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单列支付,不纳入定点医院总额控制指标之内。
预付:对收治患者多,资金周转困难的定点医院,可由同级医保基金给予先行预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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